赵树理写于1950年的《登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之为《小二黑结婚》的改编本。尽管这篇小说具有浓厚的宣传因素(新婚姻法),但是有《小二黑结婚》作为改写基础,仍然显得生动活泼。但是亦因为其与具体政策结合过紧,小说的政治张力反而不如《小二黑结婚》。我感兴趣的,倒反而是小说讽刺的现象:在区公所的结婚登记处,青年男女千篇一律地重复:“你们是自愿吗?”“自愿!”“为什么愿意和她结婚?”“因为她能劳动!”在另一种意义上,这一模式化了的登记仪式,又恰恰昭示了“反封建”的现代性主题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而被国家制度化。许多年后,一位人类学家在他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中国农村的青年在恋爱中重视“有话说”,而“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改革前三十年国家在婚姻关系上推动变革的结果。在新的意识形态里,‘共同语言’是择偶的重要标准之一。”尽管,什么是“共同语言”在不同的政治和文化语境中形态各异,但是,有“共同语言”却解释了为什么恋人之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46)。显然,从想象、叙述再到国家制度,革命政治曾经在乡村掀起了一场“浪漫革命”,并且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乡村的情感生活,这一点,已经不同于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相关叙述(47)。
但是,我以为,更重要的,仍然是通过这一“爱情故事”的讲述,政治被自然化,它不再是权力的外在的指令,而是内化为个人的情感要求,这一要求又被叙述为是一自然个体的内在期待。因此,在个人被塑造成为政治主体的时候,同时亦被叙述为一种情感主体。而在这一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政治故事”同时也被讲述为一个“爱情故事”,反之亦然。
由赵树理以及其他“解放区文学”作家共同开创的这一“爱情故事”的叙述方式,不同程度地影响了1949年至1966年中国当代文学中的爱情书写,更严格地说,这一爱情不仅成为一种文学隐喻,更是政治隐喻。
杜润生在回忆早期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左倾冒进”现象时,曾举河北大名为例,他说,在1952年的时候,当地的村干部在街上摆两张桌子,分别代表两条道路,让群众选择,并宣传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要走社会主义的在桌上签名入社”,“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48)。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功过得失以及经验和教训,已有众多的历史学家予以评述,我感兴趣的只在于,这一运动是如何被文学重新叙述。在某种意义上,叙述实乃一种虚构的产物,也即“某种被捏成形的东西”,但却不是假的、非真实的,或者仅仅是“仿佛式”的思想试验,本质上是一种想象的活动。因此,在想象的层面上,格尔茨认为小说和其他的叙述活动并无根本的不同,都是在“造物”(49)。然而,这一叙述或者想象活动,却受到众多政治/文化因素的制约,并在制约中重新虚构。因此,在叙述的层面上,我们看到的是,杜润生回忆的例子,并没有直接进入小说文本,相反,在想象的虚构活动中,我们读到更多的,恰恰是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所产生的“爱情故事”。
在众多的小说中,我们都会看到这些“爱情故事”如何为农业合作化运动提供了坚决的合法性支持。比如,赵树理在他的《三里湾》中,写了玉生和灵芝、有翼和玉梅、满喜和小俊三对青年男女的恋爱故事,周立波在《山乡巨变》中有关陈大春和盛淑君的爱情描写,更是受到批评家的称赞(50)。但是,显然作家真正的着意之处,并不仅仅在于爱情本身的书写,如同赵树理《小二黑结婚》那样,“爱情故事”同时承担着“文学/政治隐喻”的叙事功能。而在这样的叙述中,农业合作化运动就不仅仅是政治/经济事件,同时也是情感事件,所谓的政治/经济的共同体,同时也是情感的共同体。人们经由这样的政治/经济的运动,获得的,不仅是政治/经济的利益,同时还有美满的婚姻和爱情。正是经由这样的叙述,农业合作化运动超越了它的政治/经济的层面,而直接进入私人的情感领域,并内化为人的尤其是青年男女的情感的自然权利的要求。骆宾基的《父女俩》(51)讲述了一个名叫“香姐儿”的青年妇女的故事,香姐儿身世坎坷,一度对生活绝望,但是在油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却得到了张达对她的爱。已经有论者注意到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妇女解放的意义,“由于合作化运动扩大了人与人的交往,打破了一家一户小农经济比较狭隘封闭的格局,香姐儿终于有机会冲破传统的限制,与自己所爱的人结了婚”(52)。在中国,某一政治事件的意义是极其复杂的,它在各个领域激起的反响都可能不尽相同,而且,它还具有许多的非预期后果。综合了许多的复杂因素而重新想象的文学叙述,事实上超越了具体的社会―政治事件,从而带有更多的符号的象征意义,这一意义在于叙述有力量将社会群体(比如青年)或者阶层(比如贫苦农民)凝聚成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同样重要的,仍然是,革命政治在“爱情故事”的叙述中,开始进入人的情感领域,并有力地构成公共/私人领域之间的政治互动。当中国革命成为个人的自然权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那么,它的合法性就不仅仅在于政治领域,更是来自于个人的情感要求,而由此构成的想象的共同体,就不仅仅是政治的,更是情感的。徐怀中1960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就干脆以《我们播种爱情》(53)为其书名,而这一发端于赵树理等解放区作家的爱情叙述模式,也波及其他艺术领域,比如1960年代的电影《我们村里的年轻人》,即是一例。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叙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现象,在把政治情感化的同时,亦将情感政治化。而所谓的“青年”,在这样的“爱情故事”中,亦被政治动员起来,并对政治产生了认同感,同时也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极其重要的群体力量。也正是在这样的叙述中,政治被转喻为一种“浪漫革命”。指出这一点也许是重要的,正是这一“浪漫革命”的政治特征,才有效地动员了青年这一社会群体,并持续地影响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
可是,把“爱情故事”简单地处理为一种政治隐喻,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有可能显得颇为粗暴。尤其在一般的阅读者那里,真正着意的可能只在于“爱情故事”的书写本身,而并不是其内含的政治张力。即使这一“爱情故事”的书写本身,1949年至1966年的小说,也仍然显示出它的淳朴、含蓄、羞涩等等美学特征,这一美学特征显然又与它的叙述对象,比如底层人民,有着一定的内在关联。而在这些美学特征中,我们同时感觉到的,却是一种个人性倾向。显然,只要我们进入现代的“爱情故事”,青年男女就必然会被处理成原子式的个体。而中国革命的政治特征则在于,它首先需要做的,是将个人描述为一种原子式的存在,并将其从传统的政治―文化的权力场域中解放出来。只有在这样一种原子式的个体基础上,才可能重新缔结一种崭新的现代的想象的政治共同体。离开这一点,所谓的社会主义无从谈起。这也是中国革命一直强调的“反封建”主题。但是,中国革命在其本质上又是一场阶级革命,所谓的阶级话语,其表述形态之一就是它的阶级性或集体性倾向。因此,中国革命的这一特殊的政治特征,从一开始,就使自己陷入某种悖论之中:它在生产个人的同时,也在生产集体,或者反过来说,它在生产集体的同时,也在生产个人。所以,个人/集体一直纠缠在社会主义的文学―文化想象之中,并构成了这一想象的某种内在的紧张。
这一内在的紧张同时渗透在“爱情故事”的书写中,当我们在叙述爱情的时候,必然要叙述个人,那么,怎么样才能保证这一个人始终处在政治的尤其是阶级话语的监控之中,或者说,这一个人在政治上始终是正确的。显然,为了使中国革命获得个人的情感上的合法性支持,而必须将政治自然化,这一自然化的政治构成了赵树理等人的“爱情”修辞。但是,它的危险性同样存在,一旦政治自然化,那么,爱情也就相应会被解读成一种自然的情感过程,它完全有可能独立于政治之外,尤其是当它脱离于某一具体的政治语境,就会形成一个自足的“爱情故事”,那么,这一“爱情故事”又和所谓的小资产阶级有何真正的区别?因此,在这一“爱情故事”的讲述过程中,政治必须对其加以规训,以明确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而在这一规训的背后,真正需要解决的,也正是“个人/集体”之间的内在的紧张关系。
如果说,在赵树理等人的小说中,明确地处理了爱情和政治的关系,从而为中国革命,尤其是中国的农村革命提供了一种情感的合法性支持,因此得到了政治的肯定。那么,另外一些作品则未必如此幸运。宗璞发表在1957年7月号的《人民文学》上的短篇小说《红豆》,讲述了一个“另类”的革命与爱情的故事,并且受到了批判。显然,问题并不在于小说的主题,如同那一时代的许多小说一样,《红豆》也通过江玫的爱情故事,讲述了她最终如何通过与齐虹的分手,表示出和“旧我”的决裂。而且,作为一个女性作家,宗璞极其细腻地叙述了时代、革命和个人情感相互纠缠的矛盾格局。尽管革命最终克服了个人的情感,但是,在这一叙述过程中,却可能留下另类的阐释空间。江玫始终不能解释清楚的,是她能说出为什么不喜欢齐虹内心的那种“冷酷”,但却说不清楚又为何为他的爱所陶醉。这种“说不清,理还乱”的爱情感觉,才真正构成了江玫内心的惆怅。这一“说不清”的感觉,开始逾出语言的范畴。将“感觉”重新带入“爱情故事”,似乎并不仅仅是宗璞的《红豆》。1957年11月号的《人民文学》上,张弦的《甲方代表》也流露出类似的倾向,在“革命”的架构下,白玫欣赏的,却是“我”的男子气,而“我”爱慕的则是白玫身上那种“上海姑娘”的温婉气质。邓友梅的《在悬崖上》尽管在小说的后半部分,有意使加丽亚露出“在感情上剥削人”的本质,但这并无法完全解释“我”为何会对加丽亚的风度和魅力一见倾心。
一方面,这些作品流露的感伤情绪在当时被视为一种小资产阶级的感情和格调,从而难以为政治接纳;但是,另一方面,在更大的解释空间中,我们需要讨论的,可能恰恰就是这一“感觉”,或者说,为什么这一“感觉”无法被革命的“爱情故事”所接纳。除了这种“感觉”会被解释成小资产阶级之外,我以为,它更多地关涉到这一时期“语言/非语言”、“理性/非理性”之间的冲突。我并不完全同意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处理成一种“集权主义”的统治模式(54),在某种意义上,它更多地依靠着“政治动员”,依靠意识形态的说服和训练的功能。在这一结构模式中,意识形态的作用被突出甚至被夸大。同时,说服和训练必然依赖于语言,从而突出了语言的重要性乃至它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意识形态才能通过语言完成它对人的控制,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这一时期的小说主题大都明确,强调明朗和单纯的叙述,而很少暧昧的、感觉的叙述和描写。语言的重要性同样被引申进“爱情故事”之中,所谓的“共同语言”往往具有统一的意识形态背景,而且有着明确的政治内涵。这一“共同语言”方才构成政治认同的“爱情故事”。也只有这一明确的“共同语言”才能重新构成新的政治共同体,而在当时的政治设想中,爱情和婚姻恰恰是这一共同体的基本结构单元,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家庭的基本认知。因此,任何的游离于这一政治的“共同语言”之外的暧昧或者感觉,都有可能影响甚至削弱意识形态的说服和训练。也就是说,它有可能缔结成另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爱情故事”也不例外。在这一意义上,《红豆》,或者《甲方代表》,或者《在悬崖上》,其构成“爱情”的暧昧、感觉、气质、风度等等,往往可能形成另类的阐释空间,因此很难被政治认同。
如果说,赵树理在他的“爱情故事”中过多地强调了政治――比如,我们几乎无法看到小二黑和小芹细腻的恋爱过程。那么,宗璞等人,却在政治的规约之中,常常有意无意地让爱情游离出去。但是,对于“革命”和“青年”来说,“爱情”却是一个重要的媒介,只有讲好这一“爱情故事”,“革命”对于“青年”才具备更有魅力的“召唤”作用。因此,怎样讲述“爱情故事”一直是当代文学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这一意义上,杨沫的《青春之歌》的确为当代文学提供了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而据研究者介绍,《青春之歌》出版后受到热烈欢迎,多次再版,发行量逾五百万册。小说还曾经被翻译成近二十种语言介绍到国外,最早的日文译本1960年出版,到1965年就印刷了12次,数目达二十万部之多。日本和印尼等国的共产党都将这部小说作为党员的教材,许多日本青年在读完这部激动人心的作品后,向日共提出了入党申请。在国内,《青春之歌》的出版更是赢得了自上而下的一片叫好,周恩来、彭真、周扬、茅盾等都在各种场合褒扬这部作品,共青团中央也号召全国的团员青年学习这部作品(55)。当然,我的兴趣主要不在于这部作品的受欢迎程度,而是杨沫究竟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爱情故事”。
在某种意义上,《青春之歌》中林道静/余永泽和《红豆》中江玫/齐虹的“爱情故事”并没有根本的不同,都借助于“革命”的力量来完成自我的克服和改造,都存在“旧我”和“新人”的转化过程。当然,杨沫借助于长篇小说的体裁将这一转化过程描写得更为细腻和彻底。关键可能在于,《红豆》中的“萧素”被《青春之歌》置换为“卢嘉川/江华”,这一性别的置换不仅改变了整部作品的结构,同时也根本改变了“革命/恋爱”的关系。
我们很难说,林道静和余永泽之间不曾存在过爱情,或者爱情的感觉,比如小说写林道静“很爱余永泽”,只是“不愿意和他很快结婚”;也不能说,他们之间不曾有过所谓的“共同语言”,比如,他们之间有“很好的谈话题目”,从托尔斯泰、雨果、海涅一直到曹雪芹、杜甫和鲁迅,等等。因此,林道静对余永泽“除了有着感恩、知己的激情,还加上了志同道合的钦佩”。问题只在于,卢嘉川的出现,使得林道静开始“反思”她和余永泽的“爱情故事”,而反思的过程正是不同的“语言/话语”的转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感觉”也是可以“言传”的,一旦“感觉”可以“言传”,那么,“感觉”就不再可能成为意识形态的“飞地”。换言之,林道静在旧的爱情的解体中,就不可能像江玫那样惆怅,有一种“说不清,理还乱”的感伤。在林道静,一切都是明晰可辨的。显然,政治话语开始介入爱情,并开始控制爱情的展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林道静一是对“感恩”心态的否定,另外则是对原有的“共同语言”的扬弃。这本身就标志着林道静对“旧我”的克服,同时伴随的正是另一种话语系统的权威性建立。但是,这一革命话语的确立又是通过爱情的形态表现出来。或者说,在林道静的情爱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强大的解释力量。它不仅解释林道静和余永泽分手的合理性,甚至也在解释卢嘉川和江华的区别,以及为什么“像江华这样的布尔什维克是值得她深深热爱的”。什么叫“值得深爱”?“值得”的背后,正是某种价值准则。在这里,我们同时看到的是,通过“卢嘉川/江华”的男性身份的辨别,革命本身成为爱情,而不是仅仅在说明爱情。或者说,政治获得了它的形象上的合法性。
这一形象是政治的,也是美学的。小说写余永泽“黑瘦的脸”、“亮晶晶的小眼睛”;卢嘉川就潇洒得多,“仿佛这青年身上带着一股魅力,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把人吸引到他身边”;江华则是“一个高高的、身躯魁伟、面色黧黑的青年”。这一外观上的描写变化,也可以视为林道静对革命认识的深入。如果余永泽代表一个旧的时代,那么卢嘉川也只是一个中介,他既保留着林道静熟悉的东西,又给她带来新的冲击,而江华则是一个全新的但却是最有意义的他者,他的改造成功,暗含了林道静的自我期许,这也是林道静对他既陌生,又不断被他吸引的根本原因,而这一原因显然是政治的。政治或者美学的形象定义,同时伴随的,正是道德的诠释。小说最后描写在惨烈的学生的抗日救亡运动中,余永泽“悠然地站在台阶上……欣赏着这游行的行列,在欣赏着她青肿的嘴脸和鼻孔流出的鲜血”。由于杨沫在《青春之歌》的《初版后记》中宣称“书中的许多人和事基本上都是真实的”,因此,她对余永泽的描写,自然引起“原型”张中行的不快(56)。杨沫的描写是否真实,暂且不论。但是,她和“旧我”的彻底决裂,恰恰显示了《青春之歌》和《红豆》根本的区别。这也是两部作品的不同命运的关键所在。
“一面固然是荒淫与无耻,然而又一面是严肃的工作”,这一被《青春之歌》反复引用的茅盾的名言,显示了这一时期的中国文学的某种写作特征,李杨引述罗兰・巴特的话而称其为“体制道德主义”:“当作者试图取消某一种政治前途的合法性时,总是通过取消其在道德上的合法性来完成”(57)。实际上,并不仅仅是《青春之歌》,雪克的《战斗的青春》(58)亦表露出类似的写作特征。在许凤的“爱情故事”中,作者也设计了两个男性:胡文玉和李铁。胡文玉“英俊潇洒”,李铁却长着一脸的“连鬓胡”。胡文玉不仅背叛革命,同时也背叛了爱情;李铁坚定勇敢,最后赢得了许凤的爱情。这一故事同样纠缠着“革命”和“恋爱”的关系,同样把爱情处理成克服旧我的一种文学隐喻,同样对人物进行道德化的解释,而且,政治更加的男性化(比如,通过李铁的男性化特征的描写)。
由于这一时期的文学特别强调“典型人物”的塑造,因此,对形象的“定义”就相应变得重要起来。这一定义不仅是政治的,同时也是道德的和情感的,更是美学的。实际上,在1949――1966年的社会主义的文学――文化想象中,美学的冲突甚至争夺一直非常激烈。从1950年代的美学讨论直到姚文元《照相馆里出美学》的激进的美学观点,都是围绕着“什么是美”而展开的激烈争论。而在小说中,也正是通过“爱情故事”中对美的重新辨析,叙述了青年和革命的归宿关系。因此,通过“爱情故事”的重新讲述,政治同时获得的是道德、情感和美学的合法性支持。
如果说,赵树理在《小二黑结婚》中,试图将政治自然化,并以此争取“青年”情感的合法性支持,那么,到了《青春之歌》则努力地将情感重新地政治化,而这一政治化的目的,正是“新人”的塑造,这一新人,既不是原子式的个人,也不完全是民族主义意义上的“国民”,而是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政治背景的新的个体,这一个体服膺于总体的政治目标,本身即是集体中的一员。因此,这一“新人”的出现,有效地缓解了社会主义文化中“个人/集体”之间的紧张关系。
但是,在这样一种设想中,尤其是,当它企图通过“爱情故事”的讲述来完成这样一种设想,仍然有一个极不稳定的因素,可能阻挠这一设想的完成,这就是――性。
三、性或者“性的叙述”
我在此想讨论的,并不只是性,而是关于“性的叙述”。性的实践行为,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停止,社会主义时期也不例外。例外的是,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性的叙述”大大减少,更不用说那种爱欲的、感官的、色情的旨趣,而这种爱欲的、感官的、色情的旨趣,恰恰充溢于现代文学之中。因此,我们需要讨论的,正是什么原因迫使这一“旨趣”退出了当代文学的叙述。
实际上,在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行为实践乃至政治文献中,性并不是一个特别忌讳的字眼(59)。相反,无论是个人的私生活,还是政治实践,“爱欲”仍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一方面,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大都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自然深受新文化的影响,同时,在对抗传统的社会――政治权力结构的过程中,“爱欲”也不乏为一种有力的政治或者文化的召唤。这一“爱欲”甚至延伸到了土地革命时期。在毛泽东的《寻乌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红军时代,“宣传员宣传的是‘推翻封建势力’、‘打土豪分田地’”,而在“推翻封建势力”的口号中,自然包含了“离婚结婚自由”。这一新的苏维埃法令,使妇女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并成为革命的重要的支持力量,“这回四军二纵队打篁乡反动炮楼,篁乡的女子成群地挑柴去烧炮楼,又从反动地主家里抢了谷子出来”。在这一革命的过程中,女子也获得了“个人的自觉”:“各处乡政府设立之初,所接离婚案子日必数起,多是女子提出来的”。同时,当地还在法令外,“申明禁止捉奸”。于是,青年男女“在山上公然成群地‘自由’起来”。一些男子开始发牢骚:“革命革割革绝,老婆都革掉了”。同时,“有老婆又新找一爱人的差不多每个乡村都有”,于是,“老婆们就群起反对”。因此,“今年二月县革委会扩大会,对‘贞操问题’决议:‘已结婚之男女,不准与另一男女发生性交,私奸者严办。’同时对所谓‘爱人问题’亦定了一条法律:‘反对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度,原有夫或妇未经离婚,不得另找爱人,过去有些错误的应即马上离去,只同一个结为夫妇’……这个决议发表后,纠纷停止了,一致对付当时严重的时局,打破了敌人的‘进剿’”。尽管,在寻乌县,这一问题后来又有反复,但是经过毛泽东的生动叙述,我们可以看到“爱欲”是如何搅乱了乡村原有的社会――政治秩序(60)。
显然,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过程中,性呈现出了它的两面性:一方面,它可能使青年男女获得“个人的自觉”,而另一方面也有可能破坏原有的生活秩序。我始终认为,中国革命具有极为灵活的妥协性,在性的问题上也是如此。由于战争的需要,它不得不考虑甚至不得不尊重乡村伦理秩序。这一妥协,构成的是一种政治无意识,很可能因此制约着小说中的“性的叙述”。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革命并不仅仅只是以“破坏”为己任,相反,它有着自己明确的社会政治的总体性目标,也就是说,中国革命实际上是建构性的。这一建构性的政治诉求,同时也制约着小说对情爱关系的想象。而在这一想象中,“家庭”始终是一个较为稳定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为情爱关系的指向性目的,而对这一目的/结果的重视,反过来又制约着情爱关系的叙述。因此,《小二黑结婚》的重点是“结婚”,《登记》着重强调的亦是最后的“登记”。但是,这一新的家庭形态的前提却是自由恋爱,在这一意义上,当代文学明显继承了“五四”反封建的主题,然而由于“家庭”因素的存在,这一“自由恋爱”又是被限制的,更多强调了彼此的忠贞。因此,情爱关系主要被叙述为爱情关系。这一爱情关系又更多地被限定在对偶制的婚姻观念中,因此,爱情上的“杯水主义”常常会受到批评。在《战斗的青春》中,许凤和胡文玉的彻底决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胡文玉和小莺的“乱搞”。在这一点上,当代文学更容易受到传统乃至现代通俗文学的影响。事实上,在1950年代,当代文学已经涉及“婚外情”的描写,而且大都持批评态度。比如孙谦的《奇异的离婚故事》(61)就讲述了某机关办公室主任于树德进城后想抛弃乡下的“黄脸婆”,另寻新欢,结果不但他城里的“爱情”破产了,自己受到撤职处分,家乡的妻子也和他离婚了。这一故事被董之林称为“传统戏曲《铡美案》的当代版”(62)。邓友梅的《在悬崖上》也是一个类似的“婚外情故事”,但是,在“我”和“加西亚”的情爱关系中,尽管有着许多道德或者意识形态的解释,我们仍然可以隐约感觉到一个重要的概念――本能。而在“性的叙述”中,性本能始终是一个极为活跃的能指。在现代文学的某些作品中,性的本能常常被暗喻为人的生命,并通过这一本能的书写以获得个体的觉醒,或者释放被社会压抑的政治情绪。我们很难说,这一性的本能的书写在当代文学中完全地销声匿迹。比如,在电影《红色娘子军》中,通过红莲的身世描写和“木头人”的镜头处理,“性的压抑”和“政治/阶级压迫”进行了生动的相互说明(63)。而这一“性的本能”的更为详细的书写,当是冯德英的《苦菜花》。小说写杏莉母亲嫁入王柬之家,由于王柬之在“牟平城念书”,而且“城市里那么多风流女人,早迷惑了他”,因此,杏莉母亲等于是在“守活寡”,终年“守着这座阴森高大的住宅,是多么空虚和孤独”。于是,“她慢慢注意到年轻力壮的长工王长锁”,而且“从窗口上、门缝中窥看他那赤臂露腿的黑红肌肉和厚实粗壮的体格”,慢慢地,“炽燃在女人心头的野性情火,使她逾来逾大胆地进攻了”。这样的“本能”书写,在1949――1966年的小说中,并不是非常的多见(64)。即使在《苦菜花》中,由于王柬之被预设为“汉奸”、“特务”,杏莉母亲和王长锁的“偷情”才可能合法化,因此,性和政治仍然在相互说明。“性的本能”的淡出,很可能因为“本能”的不稳定性,或者它的危险性。而按照精神分析学的理论,“力比多”常常可能突破“本我”的封锁。也就是说,在当代文学的视域中,“本能”不仅无法承当革命的重任,而且极有可能逾出政治的规范。《苦菜花》中的王长锁就曾为了一己之情欲,而被迫屈服于王柬之。而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从来未曾将无产阶级革命解释为一种“本能”的冲动,而是有着明确的理性指导的革命运动,因此,这一阶级的意识形态也常常被称为一种“科学观念”。实际上,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知识谱系中,占据主导位置的,一直是政治经济学,而并不是精神分析学。而在社会主义的历史语境中,个体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控制它的是革命的“更高的原则”。如果“本能”有可能突破这一“更高的原则”的封锁,那么,“本能”就会受到叙述的压抑(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