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的《呐喊》、《彷徨》中,有两篇小说是写疯狂的,即《狂人日记》和《长明灯》。《社戏》、《故乡》却是写童年生活,《兔和猫》,《鸭的喜剧》则是以小动物为叙述对象。这些小说在风格上显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文学性与影响力也并不相同。《狂人日记》、《故乡》一般被认为是鲁迅的经典性小说,几乎家喻户晓。《社戏》在青少年语文教育中被普遍推广,在研究者那里却很少引起强烈的兴趣。至于《兔和猫》、《鸭的喜剧》则普遍不受重视,仅仅停留在少数研究者那里。我将这些作品汇聚在一起,目的不是要在文学性上将它们提升到一个统一的层面,而是将它们纳入到鲁迅精神世界的基本结构之中,将它们看作是鲁迅所采纳的共同叙述范式。这些小说的共同之处在于:都采用了自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小说叙述范式,自然是一种开放性生命价值的隐喻,在不同文本中被灌注了不同的意义,并决定了文本的基本意向。
一、疯狂:酒神的生命意志
《狂人日记》、《长明灯》都是以精神病患者――疯狂者为表现对象,并对传统与现实构成彻底的否定性。“狂人”对儒家文化进行了毁灭性的颠覆;“疯子”所颠覆的吉光屯和“长明灯”则具有更宽泛的象征性:“铁屋子”以及支撑它的传统与现实。这种意义的达成,关键在于“疯狂”叙述。鲁迅通过“疯狂”,使个体生命与社会文化秩序彻底断裂,并赋予它一种剧烈的颠覆性。“疯狂”既是一种“自然”话语,也是一种生命话语叙述――个体生命价值的隐喻。
在我们的文化中,“自然”具有两种类型的意义:一种是存在自然,即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客观存在物,如山川草木,日月星辰等;一种是价值自然,它不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而是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价值。如中国道家文化的“道法自然”,“回归自然”等。存在自然在科学范围之内,是科学探索的对象;价值自然则在人文范围之内,成为价值叙述的一种方式。在人类文化中,价值自然往往作为社会理性文化(包括科学)的对立性价值出现。如道家文化的自然作为价值否定儒家文化的封建理性。西方浪漫主义的自然不仅对抗传统,还反对启蒙理性、工业化的物质主义倾向。因而,价值自然的本质在于“祛魅”,“祛除”被普遍化的理性规范凸显边缘化的个体价值,无论是封建理性抑或现代理性,都是价值自然的反抗对象。如果我们用中国传统术语表达的话,价值自然是“无”,而社会理性文化则是“有”。如果说社会理性文化是建构,是秩序的达成,价值自然则是对秩序的解构,是个体生命自由体验。所以,价值自然,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生命文化。价值自然作为一种自觉的哲学、文化,在中国古代是道家文化,在西方则指“希腊化”之后注重个体自由的思想,浪漫主义精神和现代生命哲学的一部分。它们都有“崇尚自然”――以自然状态作为价值隐喻对抗社会理性。
价值自然反抗社会理性文化,其内部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个体生命自由的不同风格。从大的方面看,主要有两类不同的价值倾向:一种是宁静、超脱,它意识到社会理性对人的压抑、束缚,从而远离社会理性规范,寻求边缘化的生活方式。这是传统价值自然主流方式。田园生活、日常生活等等。一种是峻急、炽烈,传统价值自然中那种更激进的倾向,如中国道家文化的疏狂,如嵇康思想性格,西方浪漫主义的激进一流即拜伦等人的摩罗风格,尼采重估一切价值的酒神精神,以至于后现代主义者福柯的为疯狂辩护等,都属于这种风格。
鲁迅的疯狂叙述,显然属于后一种风格。这种疯狂叙述来自于其早期所接受的拜伦等摩罗诗人和尼采等人的生命哲学。狂人、疯子是“拜伦式英雄”与尼采的酒神精神的形象达成,是鲁迅思想积淀的文学升华。“拜伦式英雄”与其他浪漫主义的个人主义性格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撒旦性格,那种狂暴、激情的叛逆和反抗,带有强烈的个人本能色彩,和尼采的酒神精神完全一致。这种撒旦的恶性反抗已经远离了传统主流浪漫主义,它业已进入了现代生命哲学的范围。现代生命哲学的“内转”是突破理性意识,转向人的潜意识,即向人的本能掘进。
“疯狂”是鲁迅文学叙述的一种基本策略或原型,显示了鲁迅作为生命性作家的最具个人性的魅力。《狂人日记》式的疯狂话语被鲁迅不断复制和置换变型,在鲁迅整个创作中具有充分的显示。鲁迅第一首散文诗《自言自语》也是一种疯狂叙述。叙述者的陶老头满嘴胡话,完全可以看作是狂人的移位或置换变型。《野草》是“梦话”,可以看作是“疯话”变型。鲁迅喜欢愚人、傻子,都是对疯狂嗜好的流露。鲁迅不止一次地以傻子、愚人为价值尺度来批判“聪明人”、“巧人”、“伶俐人”鲁迅的杂文可以看作是这种疯狂的调整和变型。《狂人日记》、《长明灯》是鲁迅现实题材小说中最高程度地表达鲁迅反抗精神的作品,其他觉醒者由于其无法与社会秩序断裂,都不能不沉没在社会现实及其文化秩序之中。
二、童年与田园:生命境界
《社戏》、《故乡》也是以自然为表现对象的小说。《社戏》的自然与社会的对立,类似于沈从文的童年、乡村与城市的对立。王富仁曾有过非常精确的概述:《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1)在《故乡》中,这种自然与社会的对立则体现在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的对立。儿童是天真的、纯洁的,是人的天然本性的集中体现,儿童之间也是亲密友善的;成人却是愚昧、麻木而又痛苦,早已被社会理性所异化,成人之间是一种等级关系,人与人之间充满了隔膜。人,在儿童时代靠天性而生活,是一种本真状态,而长大成人一进入社会便丧失了真性。鲁迅《朝花夕拾》也可以看作是这一系列中作品。从整体基调和风格上看,大体上是和上述作品类似的。回到童年,回到过去。《朝花夕拾》有些篇章和《社戏》是非常类似的,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五猖会》、《无常》等。虽然这里也不时插入批判性的语言,但是,已经不再是那种冷峻的沉重的批判,而是一种戏谑性的嘲讽,给人一种轻松、诙谐的感觉。
回到乡村、回到童年的自然状态,和狂人的躁动、激情、张扬生命意志的那种攻击不同,它不指向激烈的否定性和颠覆,更符合传统和普通的一般心理习惯。其生命自由的风格是宁静、超脱。鲁迅说:“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2)还有,这种宁静超脱中蕴涵着一种道德诉求,即道德纯朴与天真。它是作为一种天然的人性善,是非教化状态的自生自发的人性因素。鲁迅一直渴求这种相对稳定的淳朴、真诚的人性。鲁迅说:“便在中国,只要心思纯白,未曾经过‘圣人之徒’作践的人,也都自然而然的能发现这一种天性。”“没有读过‘圣贤书’的人,还能将这天性在名教的斧?底下,时时流露,时时萌蘖;这便是中国人虽然凋落萎缩,却未灭绝的原因”(3)。
这种回到乡土、回到田园的自然状态,是一种生命境界。“境界”是佛教语言。其基本含义就是纯粹主观性的精神自由,在纯粹个体体验中到达外界与内心的合一,是宁静的、超脱的、恬淡的心境。它并不涉及世俗道德的内涵,强调的是自我非理性、非功利性的心态对世界的超越,就是万物与我合一的境界。这里,仍然是拒绝社会状态、文化状态。
这种生命境界更多地带有传统主流浪漫主义文学的倾向。浪漫主义文学往往回到乡村,回到过去,回到童年。童年、乡村被看作是生命的自由状态。儿童的非社会化被看作是一种自然状态,被看作是人与自然合一的阶段。乡村,相对于都市也被看作是更有利于人性天性的培植和生发。英国的湖畔诗人隐居湖畔,他们把儿童状态作为最重要的书写对象。华兹华斯推崇婴孩和人的幼稚性。他认为,儿童处于无意识状态,更接近自然。儿童应该成为成年人的父亲。道家文化是中国传统的浪漫主义文化。老子的回到婴儿状态、庄子的“心斋”、“坐忘”等都是让人内心宁静。但是,这些中国道家文化更多地倾向于乡土田园的宁静、恬淡的自由精神。古典田园文学浸透着这种自由精神。这里既有一种自由,又有天然的人性纯朴。但是,即使在现代生命哲学中,也存在着这种倾向。如叔本华的涅磐。叔本华认为世界充满着意志的冲动和碰撞,人生永远无法达到自己的满足,永远是悲剧性的,只有佛教的涅?境界才可以解脱这种苦难。和海德格尔的“诗意栖居”也是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