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静态会计与动态会计(一)

传统静态会计与动态会计的回顾

  静态会计与动态会计的提法起源于德国,后在日本、英国、法国、美国等国流行。会计的静态论与动态论的提法最早由德国会计学家休马伦巴哈(Eugen Schmalenbach)于1926年出版的《动态资产负债表论》(Dynamische Bilanz)中提出。休马伦巴哈因此被称为动态会计的创始人。根据德国会计学家奥伯布林克曼(F.Oberbrinkmann)和日本会计学家五十岗邦正博士的划分,欧洲会计可分为古典静态会计与动态会计和现代静态会计与动态会计两个阶段,即从1861年德国普通商法开始到1965年德国公司法为古典静态会计和动态会计阶段,从1965年以后为现代静态会计和动态会计阶段。

  1673年的法国商事政令被誉为近代商法的起始点。在其中首次规定了商人必须每期记录账簿和每两年编制财产目录(第三章第1条和第8条),同时还规定不能偿还债务时,如果没有账簿记录将被视为欺诈处以死刑(第十一章第11条和12条)。这一法令本身并没直接规定编制和评价资产负债表,但却由此标志着会计法治的开始。也有会计学者认为,商业账簿和财产目录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用于反映财产状况和盈利状况的工具,这和后来的资产负债表有相同的目的和任务。1861年的德国普通商法具有德国全国统一企业会计法的性质,其中规定:所有商人具有把自己的全部交易和财产状况在账簿上清楚记录的义务(第28条第1款);具有编制开业资产负债表和年度资产负债表的义务(第29条第1款);具有保管交易单据和商业账簿的义务(第28条第2款,第33条),等等。这一法律与法国商事政令在强调资产负债表要反映财产状况和盈利状况方面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更强调财产的量度。

  奥伯布林克曼进一步把古典静态会计和动态会计作为对立的两种观念分成三个小阶段。对于古典静态会计的第一阶段(1861年从德国普通商法到1926年休马伦巴哈学说的产生),他总结为4个特征:保护债权人和基于客观性的市场价值的重视;忽视对资产负债表体现的未来市场价值的评价;将折旧理解为市场价值的减少;轻视资产负债表代表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观点,但强调对资产负债表的评价。在古典静态会计的第二个阶段(休马伦巴哈学说的产生和确立时期),休马伦巴哈对静态资产负债表特征的解释是:把财产量度作为第一任务,而把盈利量度作为次要的任务。在古典静态会计的第三个阶段(静态资产负债表理论作为管理经济学发展,休马伦巴哈学说对公司法制定产生影响的时期),代表人物特尔弗恩(A.ter Vehn)和卢克特尔(W.le Coutre),他们依据休马伦巴哈学说,走向管理经济学的研究,提出静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计算应该考虑为实现的价值增值,结合资本保持推算可能的可用于分配(消费)的利润。进入现代静态会计时期,由于1965年德国公司法规定禁止自创商誉资产化、严格限制准备金的提取以及其他计算项目的限制,产生了种种静态论的解释。例如:静态资产负债表在反映资产状况的同时可以用于盈利预测;静态资产负债表体现了企业是否破产的信息;静态资产负债表具有可验证性特点等。有影响的观点是玛克斯特(A.Moxter)认为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以防止破产为目的用个别资产的清算价格表示,并区分期末决算日已实现的财产增加和未实现的财产增加。

  对于古典动态会计的第一阶段,奥伯布林克曼也总结为4个特征:首次将期间成果的计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任务;由于铁路运输公司的固定资产比重大,用现行成本评价被重视;强调净利润的计算;脱离客观真实价值(如主张用个人主观价值、营业价值等)。在古典动态会计的第二阶段,休马伦巴哈对动态资产负债表特征的解释是:第一任务是计算损益,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构成看成是作为损益发生的原因进行成本分配的结果,同时为了计算损益应遵循一致性、一贯性、比较性等原则。古典动态会计的第三个阶段是休马伦巴哈的动态观在理论与实务中普及的时期,特别是影响了1965年的公司法的制定。进入现代动态会计时期,首先值得一提的是继承休马伦巴哈的动态观的莱夫松(U.Leffson)的贡献,他从宏观经济目的和企业利害关系集团的立场上来看待资产负债表,提出正确性、诚实性、明了性、完整性的会计原则,将利润、自有资本和他人资本的关系的信息作为损益计算的目的。在1985年的商法中,关于偿债准备金和预提费用的规定,明显带有动态的倾向。特别是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更是动态论的观念。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与休马伦巴哈同一时代的美国的动态会计理论,其代表人物当属巴顿(William Andrew Paton)。他在1922年出版的《会计理论》指出,会计的目的是提供经营管理有用的信息,不仅是为了进行损益计算,而且要反映资产价值的流向,因而,会计的对象就是企业主体流入和流出的价值,即价值流量。有人把巴顿的动态会计观称为“流量理论”。

  对静态会计和动态会计的评价

  (一)关于静态会计

  无论是古典静态会计还是现代静态会计,主要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旨在反映资产和资本的状态,把资产计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主要目的,也视同会计的目的。

  笔者认为,静态会计的出现和发展是历史的产物。因为会计对象从单式簿记时的财产演变到复式簿记时的资产和权益,基本目的从单纯记录财产的状态发展到受托资产的经营责任的明确、权益价值的界定等,资产经营的结果始终是会计反映的主要信息。因为资产负债表反映的信息是经营一段时期后各表内项目一个时点的余额,因此其“静止”的特征是明显的。但笔者进一步认为,无论是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哪个为中心,还是近几十年出现的现金流量表,都脱离不了静态会计的框框。也就是说,即使现在静态会计也是会计的主流。其特点是:

  1.会计信息的表达形式是静止的。不仅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一个时点的状态,损益表虽说通过期间的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可以分析出一些动态的信息,但表内各项目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时期的总量或累计量,这些汇总的数字并不能直接揭示动态的过程;现金流量表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2.会计反映的内容是静止的东西。会计的对象只是不能自行改变使用价值的“死”的物体及其价值归属,因此无论会计以何种表为中心,都只会提供出静态的信息。这是最根本的。

  3.会计信息的提供方式是静止的。由于采用的手工处理,或者即使使用计算机也只是解决手工处理的繁琐问题,最终以年度或其他会计期间提供出来的信息,也只能是静态的。

  4.另外,人们的会计观念也长期停留在静止的思维定式上。就是说,人们已经习惯于物本会计的信息和定期会计的信息,觉得动态的必要性不大或干脆没有。

  总之,限于历史条件和认识的局限,静态会计还将相当长一段时期占据会计的主流。

  (二)关于动态会计

  以往学者所指的动态会计就是以损益表为中心,旨在揭示损益形成的原因,把损益计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目的,也视同会计的目的。

  笔者认为,在休马伦巴哈时代,乃至会计形成的初期,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对外提供还是作为会计发展的重要标志,能从静态和动态来考察资产负债表(会计)问题,已经是会计学家了不起的远见卓识了,限于当时会计的状态,他也不可能勾画出真正的动态会计。换句话说,无论是古典或是现代的动态会计,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动态会计。因为损益表内各项目是一个时期的总量或累计量,这些汇总的数字并不能直接揭示动态的过程,只能说他们试图通过损益表乃至资产负债表的信息分析出经营活动的动态特征。如休马伦巴哈(1926)指出的:“对损益计算发挥作用的资产负债表具有完全不同的职能。从用数据再现运动的一瞬间去把握资产负债表表示的一种状态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不是对这一状态的认识问题,而是对更多的瞬间产生的运动的认识问题。我们要把握的运动,在这里指各种力的作用,即一方面是力的支撑,而另一方面是力的消耗——付出的作用。基于这样一种力的作用认识的资产负债表,我们称之为动态的。

  依笔者的设想,真正意义上的动态会计应具有以下要素:

  1.把人的活动或行为作为主导要素。因为只有人的活动才能使资产的价值发生流动,收入和费用也是人的活动引起的。因此,必须把人的行为与价值信息结合起来反映,信息才是真正动态的。反映经济活动——人的活动——行为过程,才是动态会计的最本质的要求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