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视角的高等教育财政研究路向(一)

最近二十年来国内外关于高等教育财政的研究进展,从大学公共性视角可以概括为:高等教育财政研究的逻辑起点与现实是从服务公共目的到追求“3E”;西方国家的研究理路是从政府介入到成本分担;中国高等教育财政的关切是从吸引社会投入到关注教育公平;高等教育财政的发展路径是政府责任与市场的有限介入。
  。可以说,经济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在改造着大学的基本功能。正因为如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出版的《高等教育变革与发展的优先行动框架》中提出,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包含高等教育。
  
  二、从政府介入到成本分担:西方国家的研究理路
  
  国外关于高等教育财政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是“政府财政为什么要介入高等教育”的研究。斯密1776年在《国富论》中就提出了政府对青年教育的责任,布坎南从公共产品理论出发论述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效用外溢性,提出政府应该通过税收收入来为教育筹资,增加教育的供给。米尔顿·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和《自由的选择》两书中深入地分析了政府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他认为政府使用税款资助高等教育的理由通常有两个:第一个理由,高等教育除了给学生带来好处外,还产生社会福利;第二个理由,为促进教育机会均等,需要政府的资助。
  英国教育学家韦斯特分析了经济学家提出的关于政府在高等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六个理由:(1)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如果父母无充分能力作出有关子女的正确的教育决策,如让很聪明的孩子只接受较低的教育,国家需加以干预。(2)外部效应。如果存在外部效应,那么高等教育的市场机制必然导致教育的生产量(培养量)低于社会需求量,从而需要或以政府资助的形式或以政府供给的形式采取一些公共措施。(3)高等教育有助于民主。高等教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