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企业的三种方式(一)

创业者决心投入创业行列时,需要考虑采取何种创业方式,是独创,还是合伙,或是收购。为此,要将自己的经营能力、可动用经营资源与可能创业方式作一番慎重评估,才能最后做出决定。
1. 独创
独创是指创业者独立创办自己的企业。在现代社会,随着技术进步的加快和技术周期的缩短,在一个人的有生之年,完全有可能经历"从理论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研究开发和创建企业"这一技术创新成果商业化的全过程。因此,个人独立创业也成为一种很平常的现象。更多具有创意的人士,还往往通过工艺创新、市场营销创新等非技术创新而成功地刨建企业。
独创企业的特点在于产权是创业者个人独有的,相对独立,而且产权清晰,不会与其他个人或团体产生产权。企业由创业者自由掌控,创业者可按自己的思路来经营和发展自己的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智慧与才能。企业利润归创业者独有,无须担心他人分利;同时也不存在其他所有者,无须迎合其他持股者的利益要求和其对企业经营的干扰,这是十分有利的。
但是,独创企业也存在着不利的一面,主要表现在:
(1)创业者需要独自承担风险。虽然创收者个人的利益是独立的,但其风险也是独立的,创业者需要独立承担创业中的任何风险。这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往往是极为危险的。
(2) 探索性很强。由于没有经验可循,独创企业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因此对于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