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课程理念下中学生学业评价多样化研究(一)

论文摘要:中学生学业评价是衡量其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途径。新课程背景下中学生学业评价的理念较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有效地贯彻新课程理念,中学生学业评价就应遵循整体性、教育性、差异性、动态性及多元性原则。
  论文关键词:新课程;中学生学业评价;多样化
  新课程背景下中学生学业评价较以往的评价的一个重大区别就在于其充分考虑了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发生这种转变的关键是理念的更新,即“从精英主义的评价转向大众主义的评价;从阶段性评价转向终身性评价;从实证主义的评价转向人文主义的评价;从目标取向的评价转向主体取向的评价;从工具论评价转向生长论评价。”
  一、中学生学业评价的反思
  反思过去的中学生学业评价标准不难看出存在诸多弊端,突出表现为:
  评价取向的迷失与异化。我国中学生学业评价是为升学服务的,低年级的学习是为了升人高年级,而高考则成为学生学业评价的唯一目标。这种评价取向,使学生的个性差异被抹杀,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等亦被简单趋同。而所谓个性化的教育,只不过是在学生的学习进度上有所变化而已,根本无视学生个性的复杂性、丰富性,充其量也就是“把丰富的质还原为量,把复杂的教育现象简化为数字”而已,因此而丧失了如高层次的认知能力和情意能力等更为重要的东西,进而影响到学生完整人格的培养。
  评价对象的片面、狭隘。由于升学成为评价的唯一目的,学生的全面发展简化成为智力的发展,其学业评价只关注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创造性等普遍被忽视。对知识、技能的评价也演变为只是对学生记忆力、简单逻辑思维能力的评价,最后就是考试能力的竞赛。这种评价概括而言就是以知识代替能力,以成绩代替一切。众所周知,不同的知识要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价,考试只能评价很有限的人的素质,只能测验记忆。中学生学业评价对象的这种片面性、狭隘性,使学生失去了许多有效的心智锻炼过程,失去了本应具有的许多变通途径,失去了对知识技能以外的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它因素的关注。
  评价方法的单一。中学生学业评价主要采用考试一种评价方法,笔试代替所有方法。一般每所学校一个学期要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大型考试,平时的测验也主要采用考试的形式。很多学校还仿效高考的形式出现了统一的考试。评价方法的单一导致评价功能的偏离,即不是为了诊断教学存在的问题,而是为了甄别、衡量学生对知识的记忆;不是为了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发展,而是为了层层选拔,其宗旨是看评价结果而不是过程。这种未经过合理性论证所得的分数,被当作对学生分等划类的依据,甚至不乏“一分定终身”的现象。
  评价主体的少数化、非专业化。中学生学业评价的主要方式――考试由与教学无关的人控制,而对学生的道德、社会活动以及综合能力等的评价,特别是学校中各种“先进学生”的评选则主要由少数管理学生的干部控制。从而出现了不了解教学的人评价教学,不了解学生的人评价学生的现象。评价后无法确定学生的基础、特点及努力的方向。
  二、新课程理念下中学生学业评价多样化的原则
  为了打破以往学生学业评价中的异化现象,有效地贯彻新课程背景下学生学业评价的理念,需要坚持以下六个原则:
  整体性原则。新课程理念下普通中学的主要任务仍然是育人。为此,中学生要继续牢固掌握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这是学生获得其它方面发展的前提。所以,中学生学业评价仍然要把学生对“双基”的掌握情况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但在当今这个社会,要完成中学阶段的育人任务仅靠向学生传授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学生其它方面的培养,并使其成为中学阶段育人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就理所当然地是中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学生学业评价的整体。
  教育性原则。新课程理念下中学生学业评价的教育性原则突出地反映在评价是为了诊断和发展学生,即要实现学生发展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增强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的能力,以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我们只有贯彻了这个原则,才能改变以前评价中单纯注重甄别和选拔的功能,或者说评价就是给学生简单地定性和分层的功能。
  差异性原则。新课程理念下对普通中学(尤其是普通高中)的要求是使学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反映在学生的学业上就是学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爱好选择一定的适合自己的学业课程,从而“成为一个既具有丰富知识、健康体魄和高尚道德的人,又具有鲜明个性的人。”为此,中学生学业评价不能再以“分数”的高低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而是要在学生的学业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根据学生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学生本人的意愿以及学生的兴趣、能力和发展方向来对之进行评价,突出其差异性,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因材施教。
  动态性原则。新课程理念下要想实现对中学生学业评价的客观、公正,那种认为评价结果是由终结性测验得出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关注结果只是学生学业评价的一部分,我们还需要关注过程,即采取过程性评价。因为,客观、公正评价的做法不应该是单单给学生评分,更重要的是评价学生的努力和进步情况。所以,我们应当把评价当作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或者说应当仔细地检查学生学业评价的结果,以便确认学生的学习需求,然后针对评价目标、评价材料或是评价计划提出调整的方法,以便寻求持续的改进。
  多元性原则。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我们不能划一性地用语言和数理逻辑这两种智能标准来评价所有的学生。新课程理念下中学生学业评价要实现学生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就应当坚持多元性的评价原则。它主要体现在评价对象、主体、标准、形式和内容等方面的多元性。
  三、新课程理念下中学生学业评价的多样化的建议
  新课程理念下中学生的学业评价多样化,主要应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评价内容和对象的多样化
  中学生学业评价的内容和对象多样化主要包括:第一,知识与技能的评价,包括已有知识、记忆与理解的评价,关于分析与批判性思维技能的评价,关于综合与批判性思维技能的评价,关于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关于应用与表现技能的评价。第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情感包括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爱心、快乐、审美情趣等丰富的内心体验;态度包括学生学习态度、生活态度、科学态度、人生态度等;价值观包括学生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统一以及人类价值与自然价值的统一。第三,关于自我意识、学习及研究技能、策略、行为的评价及学生对教学反应的评价等。
  中学生学业评价的对象要由对学生知识记忆、能力形成的评价转变为既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又评价学生的态度、情感、价值观,特别要注意对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评价,以评价促进学生的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落实。评价不仅应当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还应关注其学习情态动机和方式过程。通过评价角度多元化、评价标准个别化、评价机会多样化、评价形式灵活化来进行。
  (二)评价主体的多样化
  中学生学业评价的多元化既是一种潮流,也是一种趋势。影响学生学业评价的因素是多样的,参与教育体系的人员(教师、家长、学生)及其兴趣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立足点、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因此,中学生学业评价不单纯是校内进行的活动,应该由传统的教师单一主体的评价转变为教师与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等共同参与的评价。尽可能地把个人的力量、学校的力量、社会的力量都发挥出来。
  这些评价主体在中学生学业评价领域的具体表现为:一是教师,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作为拥有最丰富学生信息的人,应当最有资格参与对学生的评价。教师对学生学业评价应当通过揭示学生学习成就和引导学生自我学习、自我反思直接促进学生发展;也可以通过诊断学生的学习需要,来进行教学设计和改进教学,从而间接作用于学生的发展二是学生,把学生作为评价主体将会改变他们以往被动地接受以及不能对评价过程提出任何质疑的状况。从评价方式上可分为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两种方式。三是家长,家长通过参与评价,可以真正了解自己子女的实际学习水平,并由此作出正确的相关的教育决策。但他们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及时指导。通过不断地改变家长的评价态度、行为和方法等,来更好地发挥家长参与评价的积极作用。四是社会有关人员,他们通过参与评价将会带来新的评价理念和技术,并以非教育的视角审视评价给学校评价者带来很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