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

【摘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密切相关,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宣传、管理、监督等方面归纳了目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对策分析。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建设 积极性 可持续发展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地区的实施,解决了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健康状况,但该制度仍然存在某些不足,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般性分析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特点。一是在技术上借鉴了现代保险的原理和方法,对基金筹集,补偿模式和支付机制都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在经济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开始向社会保险的方向发展。二是合作医疗比较尊重群众的意愿,采用完全自愿的方式举办。三是有外来力量的参与和高校学者的研究。四是群众的参与程度不高,合作医疗发展缓慢。
  2、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背景
  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农村曾经广泛实行合作医疗制度,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在旧有农村合作医疗瓦解的情况下,自费医疗成了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形式。在农民增收缓慢、医疗费用猛涨的背景下,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普遍存在,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来满足健康要求。2002年1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
  见》,提出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
  
  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已达2729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8.14亿,参合率为91.5%,提前两年实现了中央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开展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1、农民参合积极性低,自我保健意识薄弱
  首先,原有合作医疗制度无政府参与,集体“空壳”使得农民全盘出资,报销=自费,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的“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报销比例”、“转诊程序”等词,短时期内农民无法充分理解,以致大部分农民都处于观望状态。其次,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期望过高,“大病统筹”原则使大多数住院人得不到多少实惠,这也让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受挫。最后,大部分农民缺乏风险意识,自我保健观念薄弱。他们存在着“小病能扛,大病没那容易恰巧碰到我”的侥幸心理,不想没病先交钱,尤其年轻人是最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