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国际知名品牌会有很高的诚信度,但车主侯先生却被这头顶光环的豪华车品牌结结实实地坑了一回。花67万元购买的奔驰S300试驾车摇身一变成了“碰撞严重的事故车”,商家却将责任全部推到了消费者头上。
为此,侯先生将奔驰亦庄4S店即北京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欺诈的相关条款进行双倍赔偿。
侯先生在买车后第二天就将车子开回奔驰4S店门口,一直停放至今。
事件缘起67万元试驾车曾花15万元大修
今年6月底,消费者侯先生在奔驰位于亦庄的北京之星4S店看上了一辆S300L商务型试驾车(即二手车)。据了解,奔驰S300L商务型轿车指导价为93万元,这部试驾车在标配的基础上增加了GPS导航等高配车型上才有的配置,全款售价为67万元。
“这车是2009年10月登记的,才跑了不到7000公里,我当时就挺动心的。”侯先生告诉记者,当时,4S店一位姓王的销售顾问接待了他,这位销售顾问表示,因为这几台试驾车比较超值,需要走一个“内部竞拍”的流程,侯先生毫不犹豫地交了2万元订金。由于销售人员称车子暂时不在店内,在此期间,侯先生看到的仅是车子的一纸资料。
该车定损金额高达14万多元的大修保单(其中一页)
直到8月9日,销售人员打电话通知侯先生,车子下来了。侯先生急忙赶到4S店,这才终于见到了车子的庐山真面目,“当时我特意询问了这辆车的车况,销售人员特别肯定地跟我说‘试驾S级的客户挺少的,一般都是他们带着在门口开一圈,车子几乎都没出过院,更别说什么磕碰了。’”侯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专业人士,但正是因为有销售人员的反复保证,他才放心地将车买走。没想到,这辆从奔驰4S店里买来的“试驾车”,却是一辆不折不扣的事故车。
纠纷过程经销商把责任全部推给消费者
8月9日提车当天,侯先生为爱车办理了过户手续。第二天,他开着爱车到一家汽车装饰美容店打算做一番清理。没想到,美容店的技师打开车辆的前机器盖后却说,“您这车,之前撞得不轻吧?”
侯先生立即把车开到了另一家奔驰4S店,经过调取维修纪录,侯先生得到了一份长达7页的保险账单,上面写有82项维修更换记录,定损金额为14万多元。这82项维修记录包括车辆发动机罩、车辆左前叶子板、前中网、水箱上横梁、左前灯、大灯电脑等等,可以判断,这辆S300出过严重的交通事故。
奔驰4S店出示的《法律意见书》第一页
